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黔民发[2019]4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罗甸县地名命名相关工作,经县地名普查办审核,现将“宏泰华庭”名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1月8日至1月15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罗甸县地名普查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罗甸县民政局地名普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4—7617487
罗甸县民政局
2021年1月8日
审核名 称 |
位 置 |
命名理由或名称来历 |
申报单位 |
宏泰华 庭 |
位于罗甸县解放中路,东至人民街,西至莲花街,南至罗甸人民银行,北至解放中路。 |
“宏”伟魄力,“泰”而不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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