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政务

罗甸县广大人民群众告知书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多个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陡增,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加大。为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告知如下:

一、严格操办酒席管控

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原则。从2021115日起,除丧葬酒席外,婚嫁酒席一律缓办(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另行通知),其余酒席一律不准操办。

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一律不得举行文体、联欢晚会、大型培训、大型演出、庙会等聚集性活动。各社会企业、经营单位、工程项目点不得举办年会、团拜、联谊联欢等聚集性活动。

三、强化省外来(返)甸人员健康监测

(一)境外来(返)甸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甸人员需提前2天向村(社区)报备。

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当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的要求进行严管严控,相关费用自理。

(二)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甸人员须在来(返)甸后2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报备。

省外低风险地区来甸返甸人员,需持有7天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的,入甸返甸后第一时间就近到各采样点(乡镇卫生院)或县级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来(返)甸后须实行7天居家观察。

广大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同心,心手相连,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联系电话:08547621107  (县防控办)

罗甸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4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