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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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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疫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来甸返甸人员不按规定主动向联系单位或村(社区)报备行程,隐瞒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或行程码带“*”号的人员,不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和扫码的,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的,拒不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密切关注疫情,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政策,在做好个人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和“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的同时,当好防控监督员,如发现上述涉嫌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有关职能部门将立即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各乡镇(街道)防控办热线:

斛兴街道办(0854-4801696)、龙坪镇(0854-7611204)、边阳镇(0854-4800886)、沫阳镇(0854-7810089)、罗悃镇(0854-7951202)、红水河镇(0854-4808586)、茂井镇(0854-4801767)、逢亭镇(0854-4801697)、木引镇(0854-4808689)、凤亭乡(0854-4808690)。

罗甸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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