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罗甸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征收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罗残工委通〔2021〕1号文件。要求全县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和企业等按要求做好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工作。经清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县仍有89单位和企业一直未开展申报工作。为全面落实好国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请于2022年7月28日前到罗甸县税务局办理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事宜。并将落实情况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2020年度未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企业(90户.xls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