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由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完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提出意见。
公示地点:罗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zluodian.gov.cn/)
公示期限: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
联系地址: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0室
联系电话:08547611578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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