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政府-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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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罗甸

城市建设

2024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计划,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

一、聚焦城市更新建设,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全年谋划城市更新项目28个,涉及总投资18.62亿元,已获批项目4个,下达资金9320万元。罗甸玉湖实验学校、县妇幼保健院先后建成投用,乐亭苑、罗甸县第四中学、县人民医院扩建、解放路片区防水排涝、城北片区排水防涝、大乐亭排涝通道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玉湖路、观湖路,环岛南路基本建成通车,新建或改造完成地下管网49.01公里。斛兴、玉都单元达到“五星级”标准、城西、翠滩单元达到“四星级”标准,其余3个社区治理单元均达到3星级标准。“一网统管”公共停车场行业场景建设已接入20家停车场,通过配套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社会公共停车位300个、新增公园绿地1.8公顷、改造公园绿地5公顷、新增林荫路1.31km,城镇品质得到提升,设施更趋完善。

二、聚焦房地产市场,促进建筑行业发展。全年新开工建设项目3个(金湖御景二期、边阳中焰佳苑一期、知识小区项目),建筑面积13.65万平方米,制定印发《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帮助我县企业申报融资白名单政策,获批项目1个资金900万元,全年完成商品房销售15.27万平方米;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4.5%,完成房地产“保交房”任务352套4.677万平方米。建筑业新增入库企业1家,全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上报数9.67亿元,同比增速10%。

三、聚焦保障性住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通过加大公租房监管力度,全年清退不符合要求公租房34套,新分配11套。依法依规减免困难低收入人群房屋租金,切实减轻承租人经济负担。全年减免困难低收入人员房租4户,累计减免金额5万余元。同时发挥好货币补贴资金在民生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为城镇低收入人群在市场租赁中提供租金补贴,最大程度地按群众意愿解决住房问题,全年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73户次,累计发放租赁补贴58.28万元。

四、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持续做好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保障情况的核验,完成29646户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回头看和15359户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并实施完成农房危房改造19户、抗震改造112户,实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动态清零。组织42名农村工匠参与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培训班,发放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管理,引导参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二是不断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在龙坪镇、罗悃镇新建完成2个垃圾中转站,有效解决乡镇垃圾处置、收运问题,实现全县生活垃圾行政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30户以上自然村寨覆盖保持100%。

五、聚焦绿色发展理念,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一是有力保障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运行,目前,我县垃圾填埋场已封场,生活垃圾已统一转运至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为有效保障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降低垃圾填埋场环保风险,我县开挖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今年以来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共处理垃圾16.16万吨,日处理量为489.9吨/天,全年总发电量约0.84亿度,总上网电量约0.7亿度,实现了生活垃圾“零填埋”及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二是做好绿色建筑推广工作,2024年全县绿色建筑基本级项目12个,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占比达到100%。全县使用磷石膏建筑项目12个,完成磷石膏推广2万吨。已竣工(含完工待验收)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达到3.9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100%。